銀行
2024-05-15 06:35:32

銀行支付賠償變給掩口費 華裔顧客一招即獲退款兼道歉

【星島綜合報道】有銀行顧客表示,在發現銀行犯錯而要求獲得賠償時,對方提出以簽署保密協議作為條件,顧客拒絶。銀行在獲悉有傳媒在跟進事件後,同意無條件向事主作出賠償及道歉。

據加拿大廣播公司 (CBC) 報道,居於安省奧克維 (Oakville) 的崔先生 (Guanghu Cui,譯音) 發現自己銀行賬戶上,每月都有一至數筆1.5元的轉賬收費,但他記得銀行的財務顧問曾說,每月有五次免費轉賬,而且是包括電子轉賬。

他前往道明銀行 (TD Bank) 分行瞭解,發現電子轉賬並非免費,於是提出投訴。道銀最終同意退回有關費用,並提供小額獎賞作為禮待。

然而,當崔先生收到需要簽署的文件時,看到其中一項條款列明此項和解協議必須保密。「說實話,我真的很不高興,因為我並沒有做錯任何事,你們為甚麼要讓我封嘴?」

他拒絕簽署協議,而銀行的回應是不簽署不給錢。崔認為:「這樣既不公平,也不道德。」

居於緬省溫尼辟的滿地可銀行 (BMO) 客戶米羅 (Ron Mireau) 也有類似遭遇,銀行表示如果他想取回在一宗電子轉賬詐騙事件中被盜款項的半數,就必須先簽署保密同意書。米羅說:「他們只想讓我閉嘴,就是這樣。」

保密協議原為保障商業秘密或知識產權而設,但有律師稱這類協議現在越來越多地用於保護一些做錯事的人,涉及的個案包括財務糾紛、保險索償以至性侵犯等。

本國多個省份都在制訂限制使用保密協議的相關法例,在愛德華王子島更已獲得通過。

經CBC接觸道銀和滿銀後,兩家銀行都對其客戶作出了賠償,道銀更向崔先生道歉,承認當初不應該要求他簽署相關協議。

(CBC Go Public視頻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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