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庭桄-專欄
2024-06-20 12:46:29

【黃庭桄專欄】求神的意義

李龍基的未婚妻王青霞,被控逾期居留等共七宗罪,她承認其中五罪,本星期三被法官判囚二十五個月。

在法庭上,犯人欄內的王青霞,跟旁聽席上的李龍基,眼神互望時,李龍基兩度激動痛哭,王青霞亦數次用紙巾拭淚。

離開法院時,李龍基表示會再去黃大仙祠求神問吉凶。「再」的意思,相信是在王青霞未判刑前,他曾經去過上香祈福,求大仙保佑未婚妻能大步檻過這次劫數。

雖說黃大仙有求必應,但一個人犯了錯,便要接受罪有應得的懲罰,不會因為你上了一百次香、添了一萬元香油錢,便能逍遙法外,無罪釋放。

人必先學懂懺悔,坦誠承認自己的過錯,然後悔改,希望得到受害人以至諸天仙佛的原諒。改惡從善之後,將功補過。

佛教和道教,都很重視拜懺,例如唸《大悲懺》、《淨土懺》、《梁皇寶懺》、《藥師懺》、《呂祖無極寶懺》等等,通過禮拜諸佛菩薩,懺悔自己的一切罪孽,把拜懺功德,迴向多生多世的冤親債主,和已離世的親友或靈界孤魂眾生等等,弘法利生,消孽除障,清靜身心。

既然李龍基有宗教信仰,又想幫未婚妻贖罪,其實可以考慮把一本懺經送進獄中,讓她多多唸誦,好好減孽。日子有功,自會有妙不可言的神效。

那麼李龍基再去求黃大仙,還有這個需要嗎?當然有!他可以祈求未婚妻夜夜在獄中睡得安寧,不用失眠,畢竟坐監的日子不易過,也可求大仙保佑未婚妻能因行為表現良好,早日得到減刑,提前出獄。

誠心,必可動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