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慧然-專欄
2024-09-28 11:53:18
【高慧然专栏】重男轻女的妈妈(下)
有些重男轻女的家庭,女儿很早必须出去工作,把赚到的钱上缴给家长,甚至要帮父母供楼,而儿子分文不付。
如果在这样的情况下,父母把房子和财产全数给儿子,女儿提出异议,只要能证明父母的财产包括房产有很大一部分来自她的贡献,那么法庭重新分配,尚属合理。
可是在上述案件中,立遗嘱者的财产全属个人财产,由夫妇二人早年开餐馆、中彩票、购置多处物业收租而得。她确实拥有百分百的个人意愿,自由分配她的遗产。
从女儿的陈述,不难看出,立遗嘱者终其一生重男轻女,在生时亦多次表示日后会将所有家产留给儿子。遗嘱反映其真实意图,足见她在签署遗嘱时神志清醒。
那么,法官有甚么权力去更改他人有效的遗嘱呢?
表面看来,法官做了件很公平的事,使性别平等得以体现。可造成的危害是,个人财产及分配个人财产的个人意志不能得到保障。在加拿大这样重视人权及个人财产的国家,分配个人遗产的权利,是必须受到法律保护的。
今天可以用性别歧视推翻有效遗嘱,明天有更多的理由推翻有效遗嘱。
人们不是说有钱就是任性吗?有钱人,在生命最后几年突然顿悟,真正对他不离不弃的只有家中的宠物,所以立遗嘱把全部财产留给他的狗,或者他的龟,这样的事情在很多地方发生过。有甚么问题?法官可不可以说地球上有很多地方的人还在饿肚子,判富豪的遗嘱无效,然后把他的遗产重新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