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慧然-專欄
2024-07-10 10:15:00

【高慧然專欄】我被歧視了嗎?

有個朋友在加拿大駕駛時速五十公里的巿區超速接近十公里,被警車攔截,不但收到罰單,還被扣了兩分。

這個朋友駕駛態度一向謹慎,並無開快車的習慣,這也是她人生中第一次收到超速罰單。所以她收到罰單後,到處跟認識的人發牢騷,甚至懷疑加拿大警察是不是歧視亞洲女人。

「明明這裏很多人超速,我每天都見到車輛超速,而且超很多。像我這種不到十公里的超速,在很多人眼裏根本算不上超速吧?」她憤憤不平地對我說。

這說法似是而非。但至少有一點是事實,在加拿大和美國,超速的人真的很多,而且遠不止超速十公里。有些人甚至認為,在卡加利,往法定時速上再十公里,是司機們的駕駛公識,是約定俗成的駕駛文化。

我問那個朋友那天為甚麼超速,她說:「我是真的急了。我趕著參加一個重要會議,巿區的路,塞車非常嚴重。我擔心遲到,所以快了一點。我自己都沒有意識到我超速了。」

「那你跟警察說了嗎?」在加拿大,還有這種「求情文化」的。警察會視乎事件的特殊性,作出酌情處理。

她說:「我解釋了,說我開會快遲到了。警察很理解地說,他會盡快開出罰單。」

我忍不住笑出聲來,難怪她覺得被歧視。但加拿大人耿直,警察可能只是就事論事地表示理解,並且願意快點處理完畢,讓她離開。

「我超速都不到十公里,罰款也就算了,我接受。」她不服氣道,「可是為甚麼還扣分?超這麼一點點用得著扣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