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
2024-09-16 19:16:32

【评论】启动外国干预「公开调查」 能查到甚么?

【吉米言法】等待已久,终于在上星期(9月7日),加拿大公共安全部部长宣布针对外国干涉联邦选举进程和民主制度的情况开展公开调查(Public Inquiry)。

各个联邦政党均同意了此次公开调查的职权范围以及专员的任命。这次公开调查的目标是评估中国、俄罗斯和其他外国或非国家人员的干扰,包括任何潜在影响,以确认加拿大第 43 届(2019年)和第 44 届(2021年)联邦大选在全国和选区层面的廉正性是否受到破坏或受影响的程度。

我们期待本次的公开调查可以最终增进公众对民主体制的公信力,帮助社区的愈合以及提升社会的共荣。

所谓公开调查(Public Inquiry)是指政府机构下令对特定事件所采取的正式公开审查,这种公开调查也被称为调查审查法庭。这些调查都本着以事实为根据,法律为准绳的精神,力求通过自我审查,达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结果。

加拿大的调查委员会由总督会同行政会议在1868年设立,旨在全面、公正地调查具有国家重要性的问题。调查委员会由杰出人士、专家或法官领导,有权传唤证人、宣誓取证并索取文件。虽然调查委员会的调查结果和建议不具有约束力,许多因素对公众舆论和公共政策的形成具有重大影响。

自1867年立国以来,加拿大的全国公众调查有370多起,包括了相当一部分领土,渔业,铁路,水源等重要的环境经济政策性的调研,以及一些具有政治争议性的公开调查:比如,最近的一次是关于联邦政府动用紧急法案来处理渥太华大规模自由车队抗议活动的公共秩序公开调查,再之前的「全国失踪和被谋杀原住民妇女和女孩调查”」也是颇受瞩目。

本次的公开调查专员是来自魁省上诉法院的霍格大法官。霍格大法官是诉讼律师出身,于2015年被任命为魁北克上诉法院法官。霍格大法官曾在魁北克省各级法院和加拿大最高法院出庭,并经常在国内和国际仲裁法庭出庭。霍格法官获得过多项专业荣誉以及同行的好评。

参考缅省大学法学院2018年8月版的《法律期刊》中关于「公开调查的职权范围:过去的教训以及未来的教训」一文,我们可以借鉴作者吉拉德-肯尼迪提出的检验公开调查有效性的九大指标,即「 i) 公平; ii) 彻底性; iii) 成本效益; iv) 报告质量; v) 媒体报导/公众教育; vi) 任何道歉;vii) 促进愈合; 以及viii) 实施建议」,对这次的外国干预加拿大大选的公开调查来做一番预测。

法治民主是加拿大立国安邦之本,既然联邦各政党都能达成公开调查的共识,自然成本效益可以忽略不计。基于加拿大公开调查的历史经验,参考调查专员的职业水准,笔者对报告的质量,以及建议可实施性也有乐观的期待。如果公开调查结果是加拿大民主操守沦丧,那笔者也有信心,政府会公开道歉,然后反对党会联合倒戈,投出不信任的动议,导致内阁解散,宣布大选。这是我们君主立宪,议会民主制度的优势所在。

根据本次公开调查的授权范畴,最后的调查报告会包括具有保密信息的对内版本以及没有保密信息的公开版本,公开调查所期待达到的媒体监督以及教育公众的目标总体也可以兼顾,但是对于那些对政府始终保持不信任的人群,只要信息不公开就必然是真相的掩盖。

因此我们有必要督促所有阅读了保密报告的各党派国会议员,不仅能够豪言壮语,更要有雄鹰的视野和高度,给出一个实事求是的结论,而不是像秃鹫一般的近视,为了一党之私利,来削弱公开调查的彻底性以及公平性,最终打击公信力,将政治议题族裔化,标签化,刻板印象化,阻碍社区的愈合,增强社会的进一步撕裂。

撰文:吉米言 (卑诗公益法律服务社团 Access Pro Bono Society of BC 的资讯官)

加通社资料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