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港聞
2024-09-24 03:44:38

官恩娜家族争产战丨外婆赠遗产予契仔 3姨不认同「契仔」身份 质疑母被过份监视

艺人官恩娜(Ella)已故外婆劳笑凤生前把逾4千万元资产赠予官恩娜胞兄官仲铭,再立遗嘱把遗产全数赠予「契仔」冯明业。官恩娜3名姨母入禀高等法院要求法庭裁定遗嘱无效,质疑「契仔」连同官家合谋夺取外婆财产,案件今(24日)续审。3姨母麦丽萍指「契仔」经常声称外婆不在家,她们3姐妹突击上门探望时则发现母亲在家,认为「契仔」故意说谎阻碍3姐妹联络母亲,怀疑「契仔」禁锢母亲,「跟出跟入」过份监视母亲,但她们却不担心母亲的人身安全,其后亦逾两年没有探望母亲。

本案3名原告为死者劳笑凤的长女麦银娣、3女麦丽萍及么女麦美华,两名被告为劳笑凤的次女、官恩娜母亲麦银丽,以及麦银丽的男性好友、劳笑凤「契仔」冯明业。

死者长女麦银娣。钟健华摄

 

死者么女麦美华。

 

被告之一冯明业。

 

官恩娜3姨母麦丽萍供称她不认同「契仔」冯明业身份,指出冯明业只是受聘为母亲劳笑凤的秘书及助手。麦丽萍指她们3姐妹突击上门到官家探望母亲,发现母亲在家,确认冯明业特意说谎,讹称母亲不在家,怀疑冯明业禁锢母亲,认为冯明业为人不可信,但没有担心母亲的人身安全,只是认为冯明业身为秘书,「跟出跟入」过份监视母亲。

法官直指「故事不合逻辑」

被告方质疑3姐妹声称担心母亲被官家操控,又担心联络不到母亲,却在其后两年多没有主动探望母亲,指出事实上冯明业从没有阻碍3姐妹探望母亲。麦丽萍解释「我自己都有事」,为了母亲不会因与3姐妹见面而被官家要胁或责骂,故一直单方面等待母亲联络,才没有到官家探望母亲。她当时指收到母亲来电,母亲问她为何不到官家探望她,她当时称:「你都知人哋(官家)都唔想我哋(3姐妹)入嚟」。她也没有过问冯明业为何会阻止3姐妹探望母亲,她称:「我对依个人好失望,唔会同依个人讲嘢」。

对于母亲劳笑凤在2011年12月与官仲铭合资购买上水万豪居物业一事,麦丽萍指她没有担心母亲没有精神行为能力买楼,也不担心母亲被官家施压。她指母亲若搬到万豪居居住后,便不会受到官家要胁,陈嘉信法官一度指出即使其母搬到别处居住,也不会阻止官家或冯明业要胁不协助母亲处理租务、不照顾她日常生活、不让她联络3姐妹等事宜,直指麦丽萍的「故事不合逻辑」,麦丽萍则表示「咁我唔知点讲喇」。

麦丽萍重提母亲与3姐妹见面后被官恩娜或麦银丽责骂一顿,母亲形容她「未试过被人闹得咁犀利」,麦丽萍认为官恩娜「唔应该闹阿婆囉」。被告方指实质情况并非官家不希望3姐妹不请自来与外婆见面,而是官家指责3姐妹不到访官家探望外婆,但麦丽萍否认。

三女指麦银丽会情绪勒索母亲

麦丽萍形容母亲劳笑凤为人有主见、难相处、做事一意孤行,当母亲情绪失控时,她不会逃避,而是会陪伴母亲面对及协助母亲。1996年,麦丽萍父母曾考虑把他们名下的东南大厦单位加名予麦丽萍,但麦丽萍怕她不懂处理税务事宜而婉拒,东南大厦单位则为妹妹麦美华加名,让妹妹麦美华成为该单位的联名业主。

麦丽萍指母亲不立遗嘱的原因是害怕有人会谋财害命,而母亲做人宗旨是「金钱重要过一切」、「永远金钱行先」,虽则母亲亦会顾及亲情,愿意借钱给周转不灵的女儿,但金额绝不超过「一千几百万」元。麦丽萍举例指官恩娜母亲麦银丽言语说服技术高超,不时情绪勒索母亲,声称若母亲不借钱给她,其丈夫官有权会被人斩死,子女孙子女「唔知有无饭食」,说服母亲向她借贷。

被告方提到劳金凤害怕没有人照顾她,故储钱照顾自己,她曾向亲妹劳金凤称:「如果几层楼加女儿名,俾咗啲楼佢哋边个养我」。而且三姐妹在母亲劳金凤临终前2.5年已没有再与母亲见面,不知母亲如何过活,麦丽萍表示她不知当时母亲是否有性格改变,但不相信母亲会立遗嘱。

案件明续。

案件编号:HCAP 37/2015
法庭记者:刘晓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