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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3 02:46:21

官恩娜家族争产战丨姨妈指官恩娜父母曾向家人借钱不还 致外公外婆财政上不信任两人

艺人官恩娜(Ella)已故外婆劳笑凤的遗产争夺案今续审。大姨妈麦银娣供称官恩娜父亲官有权在探望外婆时拍摄外婆的定期存款单,被告方质疑她想营造出官恩娜父母得知外婆有钱后,才开始善待外婆的形象,惟她并称「绝对无咁嘅事」。她又指官恩娜父母财困时向家人借钱不还,令外公外婆一直在财政上不信任官恩娜父母。

三名原告为死者劳笑凤的长女麦银娣、三女麦丽萍及么女麦美华,两名被告为劳笑凤的次女、官恩娜母亲麦银丽,以及麦银丽的男性好友、劳笑凤「契仔」冯明业。死者劳笑凤共有16名孙子女,分别6男10女。

大姨妈称官恩娜父亲拍下外婆定期存款单照片

官恩娜大姨妈麦银娣接受被告方盘问中提到,外婆劳笑凤视力下降后因怕打针,而一直拒绝接受白内障手术,官恩娜母亲麦银丽指派官恩娜父亲官有权上门探望外婆,劝说外婆进行白内障手术。但麦银娣指当时官有权「一个字都无担心过呀妈」,只是视察周遭环境,拿出手机拍摄外婆放在茶几上的定期存款单,她当时则没有好奇问及官有权为何拍照。

麦丽萍称难明为何母亲立遗嘱将遗产赠予冯明业。苏正谦摄

 

原告之一麦美华。

 

被告冯明业。

 

被告方称一直善待外婆

被告方质疑麦银娣捏造事件,以营造出官恩娜父母得知外婆有钱后,才开始善待外婆的形象,麦银娣极力否认。被告方则指出麦银丽一直善待外婆,2011年购买具平安钟服务功能的电话予外婆,又会安排工人到外婆家清洁执拾。

官恩妈父母多番向外婆借钱不还

麦银娣另提到官恩娜父母麦银丽及官有权从大溪地回港时出现财政困难,不方便对外透露,外公外婆则在他们不还钱下不断借贷予他们,逐渐令外公外婆认为官恩娜父母在财政管理上没有责任心,财政上不信任两人;麦银娣亦曾向两人借出数十万元。惟被告方指麦银娣曾透过官有权为麦银丽买楼,故不存在她不相信官有权为人及财政处理的说法,她不同意。

被告方称外婆在麦银丽等照料下改变看法决定赠遗产

被告方又指其实外公外婆及官恩娜父母关系良好,曾提议把名下铜锣湾物业转赠予官恩娜父母,麦银娣回应:「依个系天大笑话!绝对无可能」。被告方指出外婆搬到官家居住后,比独居时生活更为愉快,麦银丽及冯明业真诚照料外婆,带同从未乘搭过飞机的外婆到新加坡、北京、桂林等地旅游,又用尽方法医好外婆白内障,令外婆认为她死亡前后也会有麦银丽及冯明业的悉心照料,改变外婆对金钱及遗嘱的看法,故把遗产赠送予最爱长孙官仲铭及立遗嘱把遗产赠予「契仔」冯明业也不足为奇;麦银娣悉数否认,认为外婆不立遗嘱及守财的思想根深蒂固,除非迫于无奈,否则绝不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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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姨妈称怕外婆遭恶待才不作探访

对于外婆与官恩娜胞兄官仲铭在2012年1月合资购买上水万豪居洋房单位一事,麦银娣认为外婆签「长命契」并已支付一半楼价,对外婆本人及女儿们均不公平;被告方则指外婆兴奋购入物业是为了与最爱长孙官仲铭同住终老。被告方又指外婆曾向原告三名女儿称不想再与她们吵架,要求她们不要再到官家探望外婆,另质疑麦银娣声称十分担心母亲,但其后却不探望母亲近两年半。麦银娣反驳指外婆怕三名女儿探访后,外婆会被官家臭骂或恶待,才会听从外婆说话不探访外婆。

三姨形容外婆孤寒刻薄

死者劳笑凤的三女、官恩娜三姨母麦丽萍下午出庭作供,她形容母亲为人「孤寒刻薄」,说话令人难受,任何人也不能摊大手板向母亲索钱,父亲也会把所有收入上缴给母亲,只留少部分零用钱自用。她自从母亲搬到官家居住后只探望母亲一次,其后因没有方向感而迷路、不好意思拜托丈夫接送、大姐情绪出现问题、怕「顶唔顺」母亲等情况,没有单独或与妹妹麦美华到官家探望母亲。

死者毋须与冯明业上契以求男丁为她「担幡买水」

被告方指劳笑凤一直想有男丁为她「担幡买水」,所以与冯明业上契,一解没有亲生儿子的遗憾。麦丽萍则指其父亲在1996年去世时是由其堂兄「担幡买水」,认为母亲死后可由其堂兄或其丈夫麦杰仪「担幡买水」,形容其丈夫「又系姓麦,又系半边仔」,根本不用靠外人「担幡买水」。

形容官母自编自导自演上契独脚戏

麦丽萍忆述2011年二姐麦银丽聘用冯明业为其母亲劳笑凤助手及秘书,负责跑腿及帮母亲收房租,然后麦银丽在某次聚会中在母亲旁边说:「阿明(冯明业)好帮得你手,你好中意阿明㗎可?系咪好想收阿明做契仔呢?」当时母亲一语不发,麦银丽又向冯明业说:「阿明好想做呀妈契仔㗎可?」,冯明业便点头。麦丽萍认为当时像是自编自导自演独脚戏,宣布母亲会收冯明业为契仔。冯明业亦会出席家人大小聚会,「跟出跟入」。

外婆不肯立遗嘱「我死咗,你哋打官司你哋嘅事」

被告方提到麦丽萍父母没有正式签纸结婚,父亲离世时没有立遗嘱,令女儿们处理遗产时遇到众多麻烦。麦丽萍指此后她们曾到书店购买「平安纸」,欲让母亲自行准备遗嘱,以省却处理母亲遗产时遇到的麻烦,但母亲当时反应冷淡又负面,曾说:「我真系死咗,你哋打官司你哋嘅事,唔关我事,我立遗嘱律师费你哋俾」,最后没有立遗嘱,麦丽萍也不知道母亲其后正式立遗嘱予冯明业。

难明何以死者立遗嘱将遗产赠冯明业

麦丽萍表明她不能理解母亲为何收冯明业做「契仔」,认为母亲有四名子女、16名孙子女,大可把遗产留给她最爱锡的孙子女,即是长女麦银娣的长子长女,不明白为何母亲立遗嘱把遗产留给冯明业。案件明续。

案件编号:HCAP37/2015
法庭记者:刘晓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