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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0 00:56:38

小学教师校园内外偷拍裙底 手机藏逾280裙底照 事主包括同事与学生 认13罪判囚16月

36岁小学男教师自2021年5月起至少6次在校内用手机偷拍女同事和女学生裙底,当中两次更是课上犯案;男教师前年在旺角偷拍女途人被警员截停,始揭发其行径。调查后更发现他于校外亦多次犯案,甚至在太空馆担任演讲嘉宾时偷拍女职员。涉案男教师今(20日)于区域法院承认拍摄私密部位等共13罪,法官严舜仪判刑时,指警方从被告手机中检取共283张涉案相片,被告每次从手机翻看相片对事主都是伤害,其行为亦违反诚信,终判囚16个月。

旺角犯案被警截停「断正」称工作压力大

被告梁荣燊,今承认5项作出有违公德行为及8项非法拍摄或观察私密部位罪;他另涉5项非法拍摄私密部位罪,则获存档法庭、控方不予起诉。

案情指,2022年7月20日,警员在港铁旺角站巡逻时,发现被告尾随女途人X进入附近商场后,在扶手电梯用手机偷拍X裙底,于是截停被告。警诫下,被告承认「我都系工作压力大,所以先影个女仔裙底」。

上课、街上、太空馆担任活动嘉宾时均会影裙底

2018年至2022年8月期间,被告先后于天水围及鲗鱼涌的学校任职教师。警方检验被告手机时,发现他于2021年5月21日及6月29日曾使用手机偷拍学校女同事Y的裙底,及在翌年7月9日于中环偷拍Y裙底;被告在2021年8月19日到香港太空馆担任活动嘉宾讲者时,他再用手机偷拍Y,以及太空馆女职员Z的裙底。

被告亦于2021年9月20日,在天水围学校的课室内偷拍一名女童裙底;及在2022年7月13日,被告于天水围小学电脑室内教授电脑课时,先后行近两名正在使用电脑的女学生,蹲在两女童旁边及偷拍她们裙底;及同年7月5日在校内于楼梯上偷拍女学生裙底。

被告于2022年7月14、19至20日,又分别在港铁兆康站及附近一带、以及兆康商场地下,用手机偷拍3名身穿校服的女童裙底。

官:被告每次翻看裙底照也对事主造成伤害

严官今判刑时,指案件牵涉10名事主,被告于2021年5月至2022年7月多次在不同环境犯案,警方在其手机中检取共283张涉案相片,当中72张涉及同一事主,相片存储在手机、可供翻看,而告每次翻看其实都会对事主造成伤害,每一位曾经由被告教导的学生及其家长亦必然感到担心,被告任教小学,却在校内犯案,属有违诚信。

严官接纳被告被捕后配合警方调查,但对于被告在警诫下、及向精神科医生称工作压力而犯案,严官认为只是犯案背景,不可视为减刑理由,案中亦不存在检控延误,基于案件严重性,以2年为量刑起点,基于被告认罪,终判囚16个月。

案件编号:DCCC 851/2023
法庭记者:王仁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