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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11 03:23:05

政府拟修例打击店铺阻街 缩短清理期限赋权食环没收货物

针对店铺阻街、冷气机滴水、「垃圾屋」等环境卫生问题,政府建议修改《公众衞生及市政条例》(第 132 章),杂物霸占公众地方将提高罚则,及缩短有关人士的移除物品时限至「不少于30分钟」。政务司副司长卓永兴指,以前提供4小时的移除时间,「有啲人真系4个钟先移一移」,然后继续阻街,条例等于没有效用,修例后一般情况不会多于一小时。 

修例涵盖「老、 大、难」环境衞生问题

今次法例检视工作涵盖广为社会关注的「老、 大、难」环境衞生和街道管理问题,包括店铺阻街、虫鼠滋生、非法展示或张贴招贴或海报、楼宇渗水、冷气机滴水和「垃圾屋」等、非法展示或张贴招贴或海报。 

 

修例后商铺移走阻街物品时限将会缩短。资料图片

 

修例将赋权食环署人员直接充公阻街货品。资料图片

 

政府指修例将应对「老大难」的环境衞生问题。资料图片

 

张宇人忧虑修例会影响店铺上落货。资料图片

 

卓永兴指现时店铺在4小时清理时限内然后继续阻街,条例等于没有效用。资料图片

 

当局称,目前食环署未获授权清除及没收阻街货物,执法行动中警方必须到场行使相关权力;食环署移走阻街的易腐烂物品,例如鲜果蔬菜等,须代为保存,贮存成本甚高,设施容量亦有限制,影响执效率。 

移走货品时限缩至少于1小时

政府建议订立针对店铺阻街的新条文,赋权食环署可要求店方在限期内清除阻碍物,否则将之移除甚至没收,无须依赖警方权力,提升食环署单独处理阻街问题的成效;赋权食环署将物品移除后,可即时处置易腐烂物品;同时引入相关补偿机制,向未能入罪的店铺作出补偿;赋权食环署可根据摄录机撷取的影像或影片向阻街店铺的商业登记业务人发出定额罚款通知书或作出检控,若店铺出现阻街情况而未有合理辩解,其商业登业务人即属违法;政府同时建议规定店铺必须在食环署要求下出示商业登记证。 

政府初步建议第一次定罪最高罚款为第4级罚款(25,000元)及监禁 3 个月;第二次或其后定罪最高罚款为第5级罚款(50,000元)及监禁6个月。 

批发及零售界立法会议员邵家辉关注杂物霸占公众地方的移除时间。政务司副司长卓永兴解释指,移除时间由目前的4小时建议缩短至最少30分钟,但一般情况「最少30分钟」不会多于一小时;因为当局以前提供4小时的移除时间,「有啲人真系4个钟先移一移」,然后继续阻街,条例等于没有效用。 

食环署署长杨碧筠指,以往4小时的时限对署方是一个执法的障碍,会视乎实际情况处理时限,如杂物数量、需清理物品人士的能力等。

行会成员、自由党立法会议员张宇人担忧,店舖「上落货」需时,若有很多限制就「好大件事」。他又表示他支持修例,但不希望政府「增加罚则就好似做左嘢咁」,他认为同时需进行教育工作。卓永兴回应指,署方人员若见到有人搬运「上落货」,不会硬性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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