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港聞
2023-02-17 00:51:24

5岁女童虐杀案|亲父继母外婆上诉被驳回 官指「不应得到怜悯」

5岁女童五年前遭亲父及继母长期虐待致死,亲父及继母谋杀罪成被判终身监禁,继外婆亦因两项残暴对待儿童罪成被判囚五年。上诉庭去年驳回三人的定罪及刑期上诉,今颁布书面判词解释指三人的上诉理据没有成功机会,又形容本案是一件缺德又使人不安的案件,极端残忍的案情震惊了每一个人,而幼童在无力防御自己的情况下被本应珍惜和保护他们的父母身心虐待,残暴施虐的父母绝不应该得到任何怜悯。上诉庭认为刑期适当亦没有过长,透过本案再次表明有必要大幅度提高虐儿罪行的最高刑期。 

官指本案反映虐儿刑罚应提高

亲父及继母经审讯后被裁定谋杀罪成判囚终身,另就虐待5岁女童Z及8岁兄长X被判囚9年半,两罪同期执行,而继外婆则就两项残暴对待儿童罪被判入狱5年。上诉庭考虑原审法官引导陪审团的内容后,认为原审法官不断提醒陪审团必须确定亲父及继母的特定行为是女童的重要死因,有关引导正确稳妥,原审法官反复地作出明确指示,要求陪审团必须确保二人作出导致死亡的行为时具有所需的谋杀意图,上诉庭不认为陪审团有风险是因二人所做的事只是造成微不足道的死因而裁定二人有罪。

而上诉方投诉指亲父及继母承认虐待X,但继外婆否认虐待X及Z,把继外婆的审讯与亲父及继母的审讯一同处理,令陪审团看到亲父及继母虐待X的证据,会令二人得到不公平审讯。惟上诉庭指控辩双方在审讯前或期间,都从未就案件不适宜合并审理等事作出申请,亦认为原审法官清晰指示陪审团何时可使用或不可使用与X相关的证据,若两案不合并处理则会令控方案情难以理解又或令人产生误解,更何况二人希望陪审团掌握与X相关的证据后,认为二人没有谋杀意图,只是误杀Z。

上诉庭指女童Z的尸体上被发现了大量的瘀伤和伤口,当中有58处新伤痕,头部有11处瘀青和擦伤,胸部有7处瘀青,身躯有6处瘀青和擦伤,四肢有大量瘀伤,全身还有75处结痂的伤口、溃疡和伤痕,左肩和右膝脓肿,可见Z在不同时期屡次受虐。男童X上也有60多处伤痕,脸上及身上分别有被打耳光及棍状物品殴打的痕迹,手脚胸疑被尖锐物体造成撕裂伤疤,臀部因被藤条或拖鞋反复拍打而导致发炎及坏死溃疡,反映X没有得到适时治疗。继外婆看到两名小童被虐,却没有阻止其女儿施虐,而且令人厌恶的是只有X及Z受到如此卑劣的待遇,继母的亲生女儿即继外婆的亲生孙女却免受这种折磨。

法庭记者:刘晓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