亡夫私改遺囑把溫東房產贈意大利教堂 77歲寡婦傻眼⋯⋯

【星島綜合報道】卑詩一名寡婦發現自己的亡夫修改了遺囑,如果她去世或搬家,他在溫哥華東區的房產份額將留給意大利一座有數百年曆史的天主教堂,她要求法院改變遺囑,因為她無力支付生活費用。

據Postmedia報道,77歲的莉莉安娜·加勞(Lilliana Garau)提起訴訟,將意大利撒丁島(Sardinia)奧里斯塔諾大主教管區(Archdiocese of Oristano)列為被告,並要求法院宣布亡夫弗朗西斯科·加勞(Francesco Garau)的遺囑沒有提供「公正、充分和公平的條款」。

弗朗西斯科於2011年以72歲去世,這對夫婦已結婚29年,膝下無子女。

提交給卑詩最高法院(BC Supreme Court)的民事狀指,兩人在溫哥華東區的房屋登記為「聯合產權」(joint tenancy with a right of survivorship),2006年,弗朗西斯科在起草遺囑時,在莉莉安娜不知情的情況下將其改為「按份共有」(Tenants in Common)。

遺囑將他的一半房子遺贈給莉莉安娜,並規定當她去世或搬出房子時,他那一半權益將歸總教區,即負責教堂的法人實體。

訴狀稱:「根據遺囑,莉莉安娜只有免費繼續住在配偶家裡的權利。」

她原本希望繼承這幢估價220萬元的房子,並成為他遺囑的唯一受益人,這對夫婦在20世紀80年代中期訂立鏡像遺囑(mirror wills),雙方互惠互利。

自從弗朗西斯科去世後,莉莉安娜就一直住在這幢房子裡,靠他們聯名賬戶裡的錢生活,但僅憑她的退休金和房客的租金收入,「在經濟上難以維持持續的開支」。

因為房屋修繕費、庭園綠化和地稅「對莉莉安娜來說負擔太重了」。

她「健康狀況良好,預計能活到90多歲」。

教堂位於鄉村,距離弗朗切斯科在意大利時居住的地方「相當遠」。

弗朗西斯科把錢留給總教區的想法,源於他們2001年去意大利旅行並參加了Santa Maria di Terrana的慶祝活動。

此後,親戚告訴莉莉安娜,到2021年,這座教堂所在地不再是一個活躍的教區,而是每年開放一次。

訴狀指,弗朗西斯科透過改變遺囑,「未能履行其供養長期配偶的道德義務」,並補充:「隨著年齡的增長,莉莉安娜發現她的退休收入很少,而且需要大量的金錢來維持和支持生活花銷。」

圖:網上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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